关于对违规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的处理通报

沪建检协〔2006〕22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在配合9月份市安质监总站开展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 时发现个别试验室及检测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严重违背检测技术标准及诚信原则的情况。例:上海光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混凝土生产环节上不按设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随意减少水泥用量。其试验室成型人员在混凝土试块留置上弄虚作假,在未减少水泥用量时将所有应留置的混凝土试块全部制作完毕。又如:上海合晟砼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在混凝土抗渗检测中弄虚作假,混凝土抗渗试样尚在养护,检测人员已填写原始记录并出具检测报告。
鉴于以上情况,现根据《关于本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沪建安质监[2006]第142号)的处理意见以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内部试验室评估规范》(SCETIA101-2004)、《上海市建设检测从业人员上岗证管理暂行办法》(沪建检协[2003]31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决议》(沪建检协〔2005〕15号),对上述违规检测单位和检测人员作以下处理:

一.要求上海光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和上海合晟砼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全面整改三个月,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评估认可。


二.对以下在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检测操作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
1、上海光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朱风
2、上海合晟砼制品有限公司试验室:邢莉丽、唐建春、邹晓兵


三.对于上海光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违规试验室的试验室负责人钱强,暂扣其从业资格证书一年,扣证期间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


四.对于上海合晟砼制品有限公司违规试验室的试验室负责人王小峰,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
各检测单位应引以为戒,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检测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公正、科学的检测数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